关于开展: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眼镜验光员指使用验光仪器及辅助设备,对眼镜进行视力检查和屈光度检测,并开具矫正的的人员。现在不同城市对开设眼镜店规定略有不同,虽然国家规定必须要具备验光员配镜员中级以上资格证、生产许可证、工商税务证等,但是前面两项属于质检部门负责检验,一项属于工商系统在管理。
根据2007年12月31日,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通知指出,“凡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确定保留的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各类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都要分类进行清理:其他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自行设置的要及时清理,确有必要的,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纳入国家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 眼镜验光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认可度高。由此可见,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我国有保障、具性的眼镜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为此,我中心特举办“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 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招生对象
1、眼镜验光员、私营眼镜店。2、眼镜验光专业在校学生。3、有意向从事这方面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常年招生,全年滚动开课
四、 证书颁发
《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眼镜验光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是由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政府机构颁发的眼镜验光员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真伪。
五、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申请表” 按要求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晰、便于识别,身份证号码填写准确。
2、填毕后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经中心审核合格后,发送培训报到通知。
3、递交纸板资料:小二寸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工作年限证明件1张。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187-7009-1178 朱老师 187-7009-1178 (微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Q Q:206-9375-751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咨询电话或者在线Q Q。